梁惠王章句上·第三节

孟子   第三节  梁惠王章句上 

  梁惠王曰:“寡人之于国也,尽心焉耳矣。河内凶,则移其民于河东,移其粟于河内。河东凶亦然。察邻国之政,无如寡人之用心者。邻国之民不加少,寡人之民不加多,何也?”

  梁惠王说:“我对国家的治理,真的是尽心竭力了!河内发生灾荒,就把那里的灾民迁移到河东,把河东的粮食运到河内。当河东发生灾荒的时候,我也是这样做的。看看邻国的君主主办政事,没有谁像我这样尽心竭力。可是邻国的百姓并不见减少,而我的百姓并不见增多,这是为什么呢?”

  孟子对曰:“王好战,请以战喻。填然鼓之,兵刃既接,弃甲曳兵而走。或百步而后止,或五十步而后止。以五十步笑百步,则何如?”

  孟子回答道:“大王您喜欢打仗,就让我用打仗来做比喻吧。战鼓敲响,战场交战激烈了,战败的士兵丢盔弃甲拖着武器逃跑,有的跑了上百步才停下,有的跑了五十步就停了下来。跑了五十步的人因此就去讥笑跑了一百步的人,您觉得怎么样呢?”

  曰:“不可。直不百步耳,是亦走也。”

  梁惠王说:“不行。他只不过没有逃跑到一百步罢了,但也是逃跑!”

  曰:“王如知此,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。不违农时,谷不可胜食也;数罟不入洿池,鱼鳖不可胜食也;斧斤以时入山林,材木不可胜用也。谷与鱼鳖不可胜食,材木不可胜用,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。养生丧死无憾,王道之始也。五亩之宅,树之以桑,五十者可以衣帛矣。鸡豚狗彘之畜,无失其时,七十者可以食肉矣。百亩之田,勿夺其时,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。谨庠序之教,申之以孝悌之义,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。七十者衣帛食肉,黎民不饥不寒,然而不王者,未之有也。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,涂有饿莩而不知发;人死,则曰:‘非我也,岁也。’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,曰:‘非我也,兵也。’王无罪岁,斯天下之民至焉。”

  孟子说:“大王您既然懂得这个道理,就不必去期望您国家的民众比邻国多啦。只要不违背农时,那粮食就吃不完;密孔的渔网不入池塘,那鱼鳖之类水产就吃不完;砍伐林木有定时,那木材便用不尽。粮食和鱼类吃不完,木材也用不尽,这样便使老百姓能够养活家小,葬送死者而无遗憾了。老百姓养生送死没有缺憾,这正是王道的开始。在五亩大的宅田上,种上桑树,上了五十岁的人就可以穿丝织品的衣服了;鸡鸭猪狗不失时节地繁殖饲养,上了七十岁的人就可以经常吃到肉食了。一家一户所种百亩的田地不误农时得到耕种,数口之家就不会闹灾荒了。注重乡校的教育,强调孝敬长辈的道理,须发花白的老人们就不再会肩挑头顶,出现在道路上了。年满七十岁的人能穿上丝绸、吃上鱼肉,老百姓不缺衣少食,做到了这些而不称王于天下的是决不会有的。现在,猪狗吃的是人吃的食物而不知道设法制止,路上出现饿死的人而不知道赈济饥民,人死了反而说‘与我无关,是年成不好的缘故’。这和把人杀了反而说‘与我无干,是武器杀的’又有什么不同呢?大王您要能够不归罪于荒年,这样,普天下的百姓便会涌向您这儿来了。”